一、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咨询。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办理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分局窗口:办理注册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点击搜索栏下方的“企业信息填报”补报年度报告。二、准备所需材料。三、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制。
食品小作坊业主应当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一)申请书; (二)经营者身份证明;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四)经营范围。
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领取营业执照。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表; (二)生产食品的工艺流程图; (三)生产场所平面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和营业执照 样式均保持不变,不再新增申请文件和材料。 二、企业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一、申请人从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址:www.njgs.gov.cn)下载申请《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二、申请人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工商局;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市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审查通过的,提请南京市著名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委员会经评审认为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发布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应予认定。
一、申请人从南京市工商局网站(网址:www.njgs.gov.cn)下载申请《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 、申请人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或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场监管局(分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报市工商局;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市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省工商局;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省工商局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审查通过的,提请江苏省著名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委员会经评审认为符合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应当发布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予认定。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每年1月1日-6月30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province)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该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以到其登记机关申领表格后提交。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应于成立之日起20日内进行即时信息申报,并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一、区民政局: 发起人至窗口进行咨询、材料领取等。
二、业务主管部门:发起人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文件(如果申请组织类别属直接登记范畴,此步骤省略)。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大致可分为12个步骤,具体是: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区商务局窗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立项手续,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区民政局:办理《养老机构许可证》。
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发布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申请设立记账代理企业的流程: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报刊亭等都属于出版物零售。申请开办一个报刊销售亭需要:一、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