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6日,财政部发布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申请设立记账代理企业的流程:一、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