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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申请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点击搜索栏下方的“企业信息填报”补报年度报告。二、准备所需材料。三、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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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未报的年度报告

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点击搜索栏下方的“企业信息填报”,补报未报的年度报告。

第一次申报年报请仔细阅读页面上方的“使用帮助”,也可查看“网上年报”栏目中的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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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所需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点击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3、企业公示信息中企业年报信息页面打印(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和密码登录公示系统→打印显示年报信息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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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区市场监管局申请移出

携带所需材料向区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地址:永阳街道秦淮大道55号,电话:5720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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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适用于各类企业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在公示系统补报年报即可,无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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